发布时间:2020-10-25 3980次浏览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五合同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2020-LT-GKZB-002
1、招标条件
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五合同绿化工程由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施工五合同绿化工程进行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内容
2.1项目概况
青兰高速公路莱芜至泰安段改扩建工程植草(场地清理,耙细;种植及覆盖;浇水、施肥、除虫、养护成活、除杂草、修剪、补种;清除垃圾、杂物等满足甲方交工验收要求);种乔木、灌木(开挖种植穴(槽);换填种植土;苗木栽植;支撑、浇水、施肥、除虫、养护成活、除杂草、修剪、补种;场地清理,废弃物装卸运输等满足甲方加工验收要求)。具体情况见招标文件中图纸。
2.2招标方式:本次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2.3承包方式:所有材料及相关机械设备由投标人提供。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是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应商库内单位;
3.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企业信誉良好;
3.3必须具有与招标内容相对应的工程施工资质或劳务分包资质;
3.4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必须具有工程师及以上职称,相关工作年限不低于5年。拟投入的安全员、测量员、试验员必须具有相应证件,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投标人需有良好的安全意识,提供满足本合同要求的作业人员,其雇佣的作业人员建立劳动关系,并按照法律规定缴纳社会保险。
3.5投标人需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垫资能力不低于合同额的30 % 。
3.6具有利害关系的关联方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利害关系的关联方是指:对数家公司存在着控股或参股关系的母子公司,或者虽然没有股权关系,但是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公司,或者数家公司虽然没有股权关系,法定代表人也不为同一人,但是通过合同安排能够对相关公司存在控制关系的情况。
3.7投标人需是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可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可参与两个不同工程的投标,最多允许中1个标段。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工程投标者,请投标人携带法人授权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授权人身份证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副本),及以上材料彩色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于2020年10月23日17时前到山东省泰安市泰安东收费站西侧莱泰高速改扩建五合同项目部会议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 5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不提供发票,同时将以上资料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备查。
5、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3万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保证金必须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
投标保保证金账户分别如下:
在缴纳投标保证金时注明:莱泰五合同+绿化+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
招标人的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户 名: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泰安高新支行
账 号:1604010219200233156
地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安东收费站西侧莱泰高速改扩建五合同项目部
联系电话:
备注信息:莱泰五标+绿化+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 2020年10月27日 9时00分。 。
说明:未在规定时间内到账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统一在投标会上送交。
送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20年10月27日9时00分。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至山东省泰安市泰安东收费站西侧莱泰高速改扩建五合同项目部会议室, 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3 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山东省泰安市泰安东收费站西侧莱泰高速改扩建五合同
联 系 人:刘树仑
电话:17753938183
邮箱:cncecjzcg@163.com
2020年10月21日
企业账款及农民工服务热线: 0531-82316598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