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8-14 2658次浏览
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安福至遂川段主体土建工程C1标项目砂石料采购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ZHXJJ-GGZX-YSGSXM-WCZB-20-001
一、招标条件
本次砂石料采购项目招标由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批准实施,招标人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安福至遂川段主体土建工程C1标项目部。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批次砂石料采购项目进行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材料用途:本项目所需砂石料;
2.招标组织: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安福至遂川段主体土建工程C1标项目经理部;
3.监督机构: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4.招标方式:本次招标方式为 公开 招标;
5.招标内容:见《招标材料一览表》
招物资一览表
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型号 |
计量单位 |
暂定数量 |
供货地点 |
备注 |
包件1 |
中粗砂 |
河沙 |
吨 |
40000 |
招标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所在区域内) |
一工区 |
机制砂 |
|
吨 |
100000 |
|||
碎石 |
4.75-9.5mm |
吨 |
28000 |
|||
碎石 |
9.5-19mm |
吨 |
120000 |
|||
碎石 |
16-31.5mm |
吨 |
35000 |
|||
包件2 |
中粗砂 |
河沙 |
吨 |
15000 |
招标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所在区域内) |
三工区 |
机制砂 |
|
吨 |
52000 |
|||
碎石 |
4.75-9.5mm |
吨 |
16000 |
|||
碎石 |
9.5-19mm |
吨 |
53000 |
|||
碎石 |
16-31.5mm |
吨 |
19000 |
|||
包件3 |
中粗砂 |
河沙 |
吨 |
12000 |
招标人指定地点(本项目所在区域内) |
二工区 |
机制砂 |
|
吨 |
75000 |
|||
碎石 |
4.75-9.5mm |
吨 |
27000 |
|||
碎石 |
9.5-19mm |
吨 |
72000 |
|||
碎石 |
16-31.5mm |
吨 |
20400 |
备注:
(1)本次采购共分为 3个合同包件。投标人只能对其中两个包件进行报价,每个包件拟定两位中标人。
(2)本表所列采购量为估算数量,合同执行期间以实际采购量为准。
(3)供货期:自确定中标之日起至项目结束。
(4)报价方式:具体见招标文件。
6.技术标准
本次采购招标要求砂石料技术指标稳定、质量可靠、符合国家标准及招标方图纸要求,具体如下:
本工程所用砂、碎石均满足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其中河沙为中砂(细度模数为2.3——3.0),含泥量小于等于3%,表观密度大于2500千克/m³,堆积密度大于1400千克/m³,机制砂的表观密度大于2500千克/m³,堆积密度大于1400千克/m³,碎石的含泥量小于等于1%,表观密度大于2600千克/m³,压碎值(行标)小于20%(另外C50混凝土压碎值小于10%),针片状小于10%(另外C50混凝土压碎值小于5%)。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法律主体资格,具有独立签订及履行合同的能力;
2.经营相关业务 / 年以上;
3.营业范围要求: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行业要求必须取得的质量、计量、安全、环保认证及其它经营许可;
4.投标人的企业注册资本生产厂家 / 万元以上,代理商在 / 万元以上;
5.具有一定的经营规模和服务能力,满足项目生产需要,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国内有关部门和行业的监督检查中没有不良记录;与中国化学集团各分子公司没有不良合作记录;
6.投标人需具备:一般纳税人或小规模纳税人;
7.环保要求:符合国家及当地环保要求;
8.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对同一包件投标的,将视为废标。
9.投标单位需在化学云采网进行注册。
10.符合上述条件,经招标人审查合格后,方可参与投标。
四、招标文件获取
1.拟参与投标的企业携带投标人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代表及授权人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书资料等相关材料(须加盖企业印章)至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安福至遂川段主体土建工程C1标项目经理部(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坳南乡) 领取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售价200元,售后不退且不提供发票。
2.报名截止时间:2020年 8 月 18 日 18 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本次投标通过 线下 投标方式;
2.递交投标文件的暂定时间为:2020年 8 月 24 日 10 时;
3.纸质投标文件的递交地点: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宜春至遂川高速公路新建工程项目安福至遂川段主体土建工程C1标项目经理部(江西省吉安市永新县坳南乡);
4.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及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未缴纳的,招标人不予受理;
5.招标人确定开标时间及地点后,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明准时出席;
6.至投标截止时间,每种材料递交投标文件的家数不足五家时,重新招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公司官网http://www.zhxjj.com.cn及化学云采网 https://www.cncecyc.com/同时发布信息。
七、招标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 曹成 电话:13865135521
邮 箱: 570256864@qq.com 。
企业账款及农民工服务热线: 0531-82316598
鲁公网安备 37010202002014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