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0-06-24 2884次浏览
1、招标条件
我公司已中标省道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K319+900—K355+200)公路工程土建施工。目前项目部驻地建设已经完成,已展开各项前期准备工作,项目部管理机构已成立,施工图纸已到位,各子项工程已具备开工条件。为确保快速、优质、高效的完成本合同段的施工任务,现对土石方、路面、桥涵工程进行劳务招标。
序号 |
分包工程名称 |
桩号 |
细 目 说 明 |
拟选队伍数量 |
1 |
包件1 |
K319+900—K355+200 |
土石方、路面、桥涵工程 |
拟选定1家 |
4、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与本工程投标者,请投标人携带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开户许可证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人身份证)及工程业绩证明材料的原件及以上材料彩色复印件1套(加盖公章),于2020年6月25日 到S311线建设至查素沟口段公路工程项目经理部,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音乌拉嘎查(项目经理部)购买招标文件,招标人现场对中标人递交的材料进行审查,审查合格后方能购买,招标文件每套人民币200.0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且不提供发票,同时将以上资料盖章的扫描件通过电子邮箱发至招标人电子邮箱备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投标截止时间为:2020年7月3日上午10点整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清晰的扫描件(PDF版)发送至指定邮箱(邮箱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前公布)。
5.2开标通过视频会的方式确认投标价格,请投标人提前下载并注册“腾讯会议”,开标前公布视频会议地址。招标人定于送交投标文件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携带身份证及身份证明或其授权代理人携带身份证及授权委托书准时出席。未前来出席开标会的投标人,视为默认开标结果。
5.3纸质版投标文件必须在上述时间段内递交(或邮寄)至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音乌拉嘎查,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付款凭证。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
5.4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发布信息。
7、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中化学交通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地 址:内蒙古自治区巴彦淖尔市磴口县巴音乌拉嘎查
联 系 人:任荣
电 话:15935351600
电子邮箱:486545933@qq.com
企业账款及农民工服务热线: 0531-823165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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