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24-09-14 793次浏览
为准确把握新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以下简称新《会计法》)核心内容及要求,切实发挥新《会计法》对财会监督工作的指导作用,进一步强化公司财务队伍合规意识和风险研判能力,9月10日上午,市政公司组织召开新会计法学习宣贯交流会。公司总会计师朱红、财务管理部全体员工及各项目财务人员参加会议。
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基础性法律,自1985年发布实施以来,从“有法可依”走向“良法善治”始终与时代同步,与改革同频。本次新会计法主要变化包括四个方面:一是明确工作方向,更好服务中心大局;二是是完善会计制度,不断提升信息质量;三是加强会计监督,持续严肃财经纪律;四是加大追责力度,坚决遏制财务造假。
朱红强调,随着新会计法的实施和企业高质量不断发展,会计人员必须从传统的“账房先生”角色转变为“企业管家”,深刻认识会计人员是企业战略决策的重要支撑,是连接企业内部与外部世界的桥梁。针对公司财务人员综合能力提升方面朱红提出三点要求:一是要提升专业能力,作为会计人员需要不断学习,以考促学提升自己专业能力;二是要提升沟通能力,在工作中增强理解别人、让别人理解的能力,不断提升工作效率;三是要提升写作能力,广泛阅读和学习财会相关的文献资料,多写多练,通过撰写报告、通讯等方式进行写作实践,不断夯实文字功底。
会上,寻乌云上橙项目部周小燕围绕新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对比,对修订内容进行了解读,并对会计核算、会计监督、法律责任等重点段落进行了深入剖析。学习过程中,财务人员结合自身工作实际,就如何在新《会计法》的指导下更好地履行会计职责、提升工作效率等问题进行了深入交流和探讨。
通过此次的学习与交流,公司全体会计人员对新会计法都有了更加深刻的认识和理解。大家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中,将不断增强自我约束,提高业务水平,强化风险防范,切实将法律规定贯彻到实践中,确保工作规范性和流程标准性,进一步促进市政公司健康、有序、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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